讨要工程款不成便私运电缆?检察官巧解工程结算死结
讨要工程款不成便私运电缆?检察官巧解工程结算死结
讨要工程款不成便私运电缆?检察官巧解工程结算死结“原以为这场纠纷要(yào)闹上(shàng)法庭,没想到你们不仅帮我们解开了工程核算的死结,而且还保住了公司的信誉。”近日,在浙江省(zhèjiāngshěng)永康市检察院,某工程公司负责人郎某紧握检察官的手,言语间满是感激。
2025年5月30日,双方当事人(dāngshìrén)经检察官调解握手言和。
汤某在2023年6月(yuè)承接了某工程公司(gōngsī)的电器安装项目。2024年11月项目完工时,因电缆消耗量与预算存在较大出入,汤某与该工程公司在结算工程款时产生分歧。2025年1月23日,汤某多次讨要工程款不成,便带人(rén)将该工程公司价值12万元(wànyuán)的电缆私自运走,试图以此抵偿其主张的8万元工程欠款。该工程公司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要求(yāoqiú)汤某返还物资(wùzī)。汤某坚称,此举只是为了能让工人好好过年。汤某不仅拒绝归还电缆,还将部分(bùfèn)电缆用于其他工地。公安机关调解(tiáojiě)无果,并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。眼看矛盾持续发酵,2025年2月底,该工程公司向永康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申请立案监督。
受案后,检察官向公安机关了解了前期调解详情,调取了全部工程合同、领料单,并(bìng)到汤某家调查了解具体情况。“我也想好好解决问题,可公司拖着不给钱,工人们天天堵我家的(de)门(mén)啊!”汤某向检察官道出苦衷(kǔzhōng)。
永康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高度警惕该案刑事风险,依托领导下访接访制度,寻求金华市检察院指导。5月21日,金华市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认真倾听(qīngtīng)汤某诉说讨要(tǎoyào)工程款的艰辛与无奈,以及该工程公司(gōngsī)对电缆被擅自处置的愤慨与担忧。
“你讨薪的急切(jíqiè)心情我们理解(lǐjiě),但维权也不能踩法律红线,私自搬运电缆,原本(yuánběn)有理却可能变成(biànchéng)违法。”在两个小时的深入沟通与协调中,钟瑞友耐心向汤某释法说理,释明“私自搬运电缆可能涉嫌刑事犯罪”的法律后果。同时,他还敦促该工程公司(gōngsī)及时履行合同义务,向汤某支付工程欠款,并提出“第三方专业核算+检察院全程监督”的解决方案,促成双方达成共识(gòngshí)。
5月23日,在检察官见证下,汤某(mǒu)将剩余的(de)电缆送回该工程(gōngchéng)公司。随后,第三方机构对工程款项进行核算,并客观评估了涉案电缆价值,确认该工程公司欠汤某工程款1万元。由于汤某用掉的电缆价值5万元,还需向该工程公司退还(tuìhuán)4万元。
“我相信检察院的监督结果,愿意退款。”5月30日,检察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,汤某当场写下欠条,承诺六个月内(nèi)还清欠款。郎某也代表该工程公司表示,下期(xiàqī)项目还愿意交给汤某来做。至此,一度(yídù)剑拔弩张的涉企纠纷,在(zài)检察机关监督下,不仅厘清(líqīng)了经济账,更让双方冰释前嫌,重拾合作信任。
“办案不能简单‘一刀切’,更不能一味快刀斩乱麻,要结合个案实际情况,从法理情多角度考虑,既(jì)要引导(yǐndǎo)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(wéiquán),也(yě)要督促企业诚信履约,用法治思维(sīwéi)和法治方式定分止争。”钟瑞友表示,近年来,金华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通过检察长下沉接访、穿透(chuāntòu)式调查取证、引入专业第三方等(děng)方式,精准平衡法律刚性与现实需求,将矛盾(máodùn)纠纷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。此案正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(shēngdòng)实践——既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,又督促企业诚信经营,以法治思维实现了“案结事了人和”,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动能。
(来源(láiyuán):检察日报·先锋周刊 作者:史隽 刘传玺 卢笑晨)

“原以为这场纠纷要(yào)闹上(shàng)法庭,没想到你们不仅帮我们解开了工程核算的死结,而且还保住了公司的信誉。”近日,在浙江省(zhèjiāngshěng)永康市检察院,某工程公司负责人郎某紧握检察官的手,言语间满是感激。

2025年5月30日,双方当事人(dāngshìrén)经检察官调解握手言和。
汤某在2023年6月(yuè)承接了某工程公司(gōngsī)的电器安装项目。2024年11月项目完工时,因电缆消耗量与预算存在较大出入,汤某与该工程公司在结算工程款时产生分歧。2025年1月23日,汤某多次讨要工程款不成,便带人(rén)将该工程公司价值12万元(wànyuán)的电缆私自运走,试图以此抵偿其主张的8万元工程欠款。该工程公司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要求(yāoqiú)汤某返还物资(wùzī)。汤某坚称,此举只是为了能让工人好好过年。汤某不仅拒绝归还电缆,还将部分(bùfèn)电缆用于其他工地。公安机关调解(tiáojiě)无果,并以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。眼看矛盾持续发酵,2025年2月底,该工程公司向永康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申请立案监督。
受案后,检察官向公安机关了解了前期调解详情,调取了全部工程合同、领料单,并(bìng)到汤某家调查了解具体情况。“我也想好好解决问题,可公司拖着不给钱,工人们天天堵我家的(de)门(mén)啊!”汤某向检察官道出苦衷(kǔzhōng)。
永康市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高度警惕该案刑事风险,依托领导下访接访制度,寻求金华市检察院指导。5月21日,金华市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认真倾听(qīngtīng)汤某诉说讨要(tǎoyào)工程款的艰辛与无奈,以及该工程公司(gōngsī)对电缆被擅自处置的愤慨与担忧。
“你讨薪的急切(jíqiè)心情我们理解(lǐjiě),但维权也不能踩法律红线,私自搬运电缆,原本(yuánběn)有理却可能变成(biànchéng)违法。”在两个小时的深入沟通与协调中,钟瑞友耐心向汤某释法说理,释明“私自搬运电缆可能涉嫌刑事犯罪”的法律后果。同时,他还敦促该工程公司(gōngsī)及时履行合同义务,向汤某支付工程欠款,并提出“第三方专业核算+检察院全程监督”的解决方案,促成双方达成共识(gòngshí)。
5月23日,在检察官见证下,汤某(mǒu)将剩余的(de)电缆送回该工程(gōngchéng)公司。随后,第三方机构对工程款项进行核算,并客观评估了涉案电缆价值,确认该工程公司欠汤某工程款1万元。由于汤某用掉的电缆价值5万元,还需向该工程公司退还(tuìhuán)4万元。
“我相信检察院的监督结果,愿意退款。”5月30日,检察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,汤某当场写下欠条,承诺六个月内(nèi)还清欠款。郎某也代表该工程公司表示,下期(xiàqī)项目还愿意交给汤某来做。至此,一度(yídù)剑拔弩张的涉企纠纷,在(zài)检察机关监督下,不仅厘清(líqīng)了经济账,更让双方冰释前嫌,重拾合作信任。
“办案不能简单‘一刀切’,更不能一味快刀斩乱麻,要结合个案实际情况,从法理情多角度考虑,既(jì)要引导(yǐndǎo)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(wéiquán),也(yě)要督促企业诚信履约,用法治思维(sīwéi)和法治方式定分止争。”钟瑞友表示,近年来,金华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通过检察长下沉接访、穿透(chuāntòu)式调查取证、引入专业第三方等(děng)方式,精准平衡法律刚性与现实需求,将矛盾(máodùn)纠纷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。此案正是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(shēngdòng)实践——既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,又督促企业诚信经营,以法治思维实现了“案结事了人和”,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动能。
(来源(láiyuán):检察日报·先锋周刊 作者:史隽 刘传玺 卢笑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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