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费上大学,毕业有岗!广西将招收1571名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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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费上大学,毕业有岗!广西将招收1571名→ 广西壮族自治区(guǎngxīzhuàngzúzìzhìqū)教育厅网站发布
关于做好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
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(tōngzhī)
自治区教育厅(jiàoyùtīng)网站截图。
具体招生事宜如下(rúxià)↓↓
(一)招生数量:面向全区招收普通高中起点(qǐdiǎn)四年制本科地方(dìfāng)公费师范生1571名。
(二)培养院校(yuànxiào):广西师范大学、广西民族大学、南宁师范大学、北部湾大学、玉林师范学院(shīfànxuéyuàn)(shīfànxuéyuàn)、百色学院、贺州学院、广西民族师范学院、广西科技师范学院、桂林师范学院等10所院校。
(三)招生专业: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(jiàoyù)专业203名(míng)(míng)(míng)(míng)、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(fāngxiàng))5名、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22名(定向(dìngxiàng)义(yì)教学(jiàoxué)段172名、高中150名)、英语专业175名(定向义教学段90名、高中85名)、物理学专业279名(定向初中(chūzhōng)137名、高中142名)、生物科学(或生物技术)专业97名(定向初中53名、高中44名)、地理科学专业86名(定向初中44名、高中42名)、化学专业89名(定向初中49名、高中40名)、音乐学专业49名(定向义教学段31名、高中18名)、美术学专业36名(定向义教学段24名、高中12名)、体育教育专业54名(定向义教学段41名、高中13名)、心理学(xīnlǐxué)(或应用心理学)145名(定向义教学段112名、高中33名)、科学教育31名(定向中小学培养)。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、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2个专业外,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,具体(jùtǐ)招生学校、计划(jìhuà)数(jìhuàshù)、定向从教县(市、区)、定向从教学段详见《2025年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》(附件1)。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(zǒng)计划统筹安排,不单列下达,计划下达后,一律不再追加,不得调整招生计划。
(四)面向原(yuán)集中连片特困(tèkùn)地区县、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(市、区)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培养,纳入地方优师计划。
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(bìyèshēng),招生(zhāoshēng)不限地域,允许跨市、县(市、区)报考。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忠诚党和人民(dǎnghérénmín)教育事业,热爱教育工作,自愿报考定向(dìngxiàng)培养师范专业,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(市、区)安排(ānpái),到协议约定的定向县(市、区)幼儿园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高中(gāozhōng)任教不少于6年。
(二)身体健康(shēntǐjiànkāng)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(rényuán)体检标准及办法(bànfǎ)(试行)》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(gōngkāi)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,并且体检结果合格。
(三)考生应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考统考,高考总分应达到202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相应(xiāngyìng)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四)报考音乐、美术、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,需(xū)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(tǒngkǎo)对应科类考试或(huò)体育统考,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5年相应类别本科批次(pīcì)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五)报考小学教育(壮语(zhuàngyǔ)文方向)专业的考生需会(xūhuì)讲壮语(含各地壮语方言)。
(一)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(jìhuà)
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收集发布(fābù)各有关县(市、区)的(de)定向培养需求,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。
(二)报名(bàomíng)和志愿填报
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(de)普通高中毕业生,必须在本科提前(tíqián)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(yuànxiào)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。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小学(xiǎoxué)教育(壮语文(wén)方向)专业的招生应经过面试环节,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。面试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:
1.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小学教育(jiàoyù)(壮语文方向)教师职业所需(xū)的基本条件、基本素质(jīběnsùzhì)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。面试主要内容有:语言表达。
2.面试由(yóu)小学(xiǎoxué)教育(壮语文方向(fāngxiàng))专业的培养院校负责组织,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协助(xiézhù)配合。面试考官小组一般(yìbān)由高校教师教育专家、一线中小学优秀教师(或校长)、教育(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)行政部门成员5名或7名组成。面试的时间、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,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。
3.在提前批(pī)志愿填报结束(jiéshù)后,自治区招生(zhāoshēng)考试院将填报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(kǎoshēng)名单提供给培养院校。小学教育(壮语(zhuàngyǔ)文方向)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:1.5的比例,组织考生面试。面试结束后,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。
由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,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(kǎoshēng)所填志愿(tiánzhìyuàn)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。报读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,不能退档,不能转学,不能转专业,否则取消当年(dāngnián)录取资格。
1.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(péiyǎng)院校和定向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。《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协议书》,见(jiàn)附件2)由自治区教育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(dǎngwěi)编办联合制订,培养院校印制(yìnzhì)。
2.培养院校将《协议书》随本校《录取通知书》一并(yībìng)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(kǎoshēng)。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《协议书》,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(yāoqiú)报到入学。不签订该协议书的,取消(qǔxiāo)其录取资格。
3.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(dēngjìbiǎo)、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《协议书》,邮寄或送达定向县(市、区)教育局(jiàoyùjú)。
4.定向(dìngxiàng)县(市、区)教育局收到《协议书》后(hòu),经当地(dāngdì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。
培养院校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,对其入学资格条件(tiáojiàn)进行相关审核,并(bìng)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。如复查不合格,由(yóu)培养院校按照国家、自治区有关(yǒuguān)规定进行处理,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。
(一)培养(péiyǎng)形式。培养层次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,学制(xuézhì)为4年。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,围绕培养目标,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(fāngàn),加强教学管理,确保培养质量。
(二)学籍管理。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按照(ànzhào)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。加强学籍动态管理,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,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(kǎohé),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定向师范专业(zhuānyè)就读资格。
(一)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(qǔde)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,由(yóu)定向县(市(shì)、区)组织专项招聘考核(kǎohé)、参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组织体检,考核和体检合格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按协议安排(ānpái)就业。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,解除协议,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(jiàoyù)费用,重新择业。
(二)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,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(xuélì)教育。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(péiyǎng)协议的,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,并赔偿违约金(wéiyuējīn),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,并予以公布(gōngbù)。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、职称晋升、评优评先等(děng)方面给予倾斜。
(三)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,免缴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(shēnghuófèi),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。在安排国家和(hé)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,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(四)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(hòu),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机构编制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(shèhuìbǎozhàng)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(lùyòng)手续。
(一)定向师范生招生是(shì)实施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(gāodùzhòngshì)、精心组织,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,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,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(jiàoyù)事业。
(二)各有关县(市、区(qū)(qū))教育局(jiàoyùjú)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(rénlìzīyuán)社会保障局,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《协议书》的工作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《协议书》寄送至培养院校。
(三)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(yángé)按照规定的程序、标准和时间,切实做好(qièshízuòhǎo)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。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(guīfàn)、公平公正。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,一经查实,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,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(suǒzàidānwèi)负责人(fùzérén)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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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地方(dìfāng)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
广西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培养计划协议书(2025年)
来源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(jiàoyùtīng)网站
广西云-广西日报(rìbào)出品

广西壮族自治区(guǎngxīzhuàngzúzìzhìqū)教育厅网站发布
关于做好2025年地方公费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
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(tōngzhī)

自治区教育厅(jiàoyùtīng)网站截图。
具体招生事宜如下(rúxià)↓↓
(一)招生数量:面向全区招收普通高中起点(qǐdiǎn)四年制本科地方(dìfāng)公费师范生1571名。
(二)培养院校(yuànxiào):广西师范大学、广西民族大学、南宁师范大学、北部湾大学、玉林师范学院(shīfànxuéyuàn)(shīfànxuéyuàn)、百色学院、贺州学院、广西民族师范学院、广西科技师范学院、桂林师范学院等10所院校。
(三)招生专业:普通高中(pǔtōnggāozhōng)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(jiàoyù)专业203名(míng)(míng)(míng)(míng)、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(fāngxiàng))5名、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322名(定向(dìngxiàng)义(yì)教学(jiàoxué)段172名、高中150名)、英语专业175名(定向义教学段90名、高中85名)、物理学专业279名(定向初中(chūzhōng)137名、高中142名)、生物科学(或生物技术)专业97名(定向初中53名、高中44名)、地理科学专业86名(定向初中44名、高中42名)、化学专业89名(定向初中49名、高中40名)、音乐学专业49名(定向义教学段31名、高中18名)、美术学专业36名(定向义教学段24名、高中12名)、体育教育专业54名(定向义教学段41名、高中13名)、心理学(xīnlǐxué)(或应用心理学)145名(定向义教学段112名、高中33名)、科学教育31名(定向中小学培养)。以上专业除小学教育、小学教育(壮语文方向)2个专业外,其他专业均区分学段定向培养,具体(jùtǐ)招生学校、计划(jìhuà)数(jìhuàshù)、定向从教县(市、区)、定向从教学段详见《2025年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》(附件1)。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(zǒng)计划统筹安排,不单列下达,计划下达后,一律不再追加,不得调整招生计划。
(四)面向原(yuán)集中连片特困(tèkùn)地区县、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(市、区)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培养,纳入地方优师计划。
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(bìyèshēng),招生(zhāoshēng)不限地域,允许跨市、县(市、区)报考。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忠诚党和人民(dǎnghérénmín)教育事业,热爱教育工作,自愿报考定向(dìngxiàng)培养师范专业,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定向县(市、区)安排(ānpái),到协议约定的定向县(市、区)幼儿园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高中(gāozhōng)任教不少于6年。
(二)身体健康(shēntǐjiànkāng)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(rényuán)体检标准及办法(bànfǎ)(试行)》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(gōngkāi)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,并且体检结果合格。
(三)考生应参加我区2025年普通高考统考,高考总分应达到2025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(zhāoshēng)录取相应(xiāngyìng)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四)报考音乐、美术、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,需(xū)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(tǒngkǎo)对应科类考试或(huò)体育统考,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2025年相应类别本科批次(pīcì)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五)报考小学教育(壮语(zhuàngyǔ)文方向)专业的考生需会(xūhuì)讲壮语(含各地壮语方言)。
(一)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(jìhuà)
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收集发布(fābù)各有关县(市、区)的(de)定向培养需求,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。
(二)报名(bàomíng)和志愿填报
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(de)普通高中毕业生,必须在本科提前(tíqián)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(yuànxiào)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。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小学(xiǎoxué)教育(壮语文(wén)方向)专业的招生应经过面试环节,其他专业招生不设面试环节。面试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:
1.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小学教育(jiàoyù)(壮语文方向)教师职业所需(xū)的基本条件、基本素质(jīběnsùzhì)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。面试主要内容有:语言表达。
2.面试由(yóu)小学(xiǎoxué)教育(壮语文方向(fāngxiàng))专业的培养院校负责组织,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协助(xiézhù)配合。面试考官小组一般(yìbān)由高校教师教育专家、一线中小学优秀教师(或校长)、教育(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)行政部门成员5名或7名组成。面试的时间、地点等由培养院校自行安排,并及时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培养院校网站公布。
3.在提前批(pī)志愿填报结束(jiéshù)后,自治区招生(zhāoshēng)考试院将填报了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(kǎoshēng)名单提供给培养院校。小学教育(壮语(zhuàngyǔ)文方向)专业的培养院校按照计划数1:1.5的比例,组织考生面试。面试结束后,培养院校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。
由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,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(kǎoshēng)所填志愿(tiánzhìyuàn)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。报读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,不能退档,不能转学,不能转专业,否则取消当年(dāngnián)录取资格。
1.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(péiyǎng)院校和定向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。《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》(以下简称《协议书》,见(jiàn)附件2)由自治区教育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(dǎngwěi)编办联合制订,培养院校印制(yìnzhì)。
2.培养院校将《协议书》随本校《录取通知书》一并(yībìng)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(kǎoshēng)。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《协议书》,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(yāoqiú)报到入学。不签订该协议书的,取消(qǔxiāo)其录取资格。
3.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(dēngjìbiǎo)、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《协议书》,邮寄或送达定向县(市、区)教育局(jiàoyùjú)。
4.定向(dìngxiàng)县(市、区)教育局收到《协议书》后(hòu),经当地(dāngdì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。
培养院校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,对其入学资格条件(tiáojiàn)进行相关审核,并(bìng)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。如复查不合格,由(yóu)培养院校按照国家、自治区有关(yǒuguān)规定进行处理,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。
(一)培养(péiyǎng)形式。培养层次为高中起点本科层次,学制(xuézhì)为4年。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,围绕培养目标,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(fāngàn),加强教学管理,确保培养质量。
(二)学籍管理。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按照(ànzhào)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。加强学籍动态管理,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,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(kǎohé),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定向师范专业(zhuānyè)就读资格。
(一)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(qǔde)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,由(yóu)定向县(市(shì)、区)组织专项招聘考核(kǎohé)、参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组织体检,考核和体检合格后,由定向县(市、区)按协议安排(ānpái)就业。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,解除协议,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(jiàoyù)费用,重新择业。
(二)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,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(xuélì)教育。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(péiyǎng)协议的,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,并赔偿违约金(wéiyuējīn),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,并予以公布(gōngbù)。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、职称晋升、评优评先等(děng)方面给予倾斜。
(三)定向(dìngxiàng)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,免缴住宿费,并补助生活费(shēnghuófèi),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。在安排国家和(hé)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,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(四)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(hòu),有关市、县(市、区)机构编制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(shèhuìbǎozhàng)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(lùyòng)手续。
(一)定向师范生招生是(shì)实施地方公费(gōngfèi)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(gāodùzhòngshì)、精心组织,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,引导和支持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,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(jiàoyù)事业。
(二)各有关县(市、区(qū)(qū))教育局(jiàoyùjú)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(rénlìzīyuán)社会保障局,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《协议书》的工作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《协议书》寄送至培养院校。
(三)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(yángé)按照规定的程序、标准和时间,切实做好(qièshízuòhǎo)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。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(guīfàn)、公平公正。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,一经查实,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,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(suǒzàidānwèi)负责人(fùzérén)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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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地方(dìfāng)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
广西新时期地方公费师范生(shīfànshēng)培养计划协议书(2025年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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